始死,三日不怠,三不解,期悲哀,三年忧--恩之杀也。圣人因杀以制,此丧之所以三年。贤者得过,不肖者不得不及,丧之中庸也,王者之所常也。《书》曰:“高宗谅,三年不言”,善之也;者莫不行此礼。何以独善也?曰:高宗者武丁;武者,殷之贤王也。继世即而慈良于丧,当此之时,衰而复兴,礼废而复起,善之。善之,故载之书中高之,故谓之高宗。三年丧,君不言,《书》云:高宗谅闇,三年不言」,之谓也。然而曰“言不文者,谓臣下也
高貴鄉薨,內外諠。司馬文王侍中陳泰曰“何以靜之”泰雲:“殺賈充,以天下。”文曰:“可復此不?”對:“但見其,未見其下”
缌小功,虞哭则免。既葬而报虞,则虽主人冠,及虞则皆免为兄弟既除丧已及其葬也,反服服。报虞卒哭则。如不报虞则除。远葬者比反哭皆冠,及郊而后反哭。君吊,虽当免时也,主人免,不散麻。虽国之君,免也。者皆免。除殇之者,其祭也必玄除成丧者,其祭朝服缟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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