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平子年十四、五,見王甫妻郭氏貪欲,令婢路上儋糞平子諫之,並言不可。郭大怒謂平子曰:“昔夫人臨終,以郎囑新婦,不以新婦囑小郎!急捉衣裾,將與杖。平子饒力爭得脫,踰窗而走
始死,日不怠,三不解,期悲,三年忧--恩之杀也。人因杀以制,此丧之所三年。贤者得过,不肖不得不及,丧之中庸也王者之所常也。《书》:“高宗谅,三年不言,善之也;者莫不行此。何以独善也?曰:高者武丁;武者,殷之贤也。继世即而慈良于丧当此之时,衰而复兴,废而复起,善之。善之故载之书中高之,故谓高宗。三年丧,君不言《书》云:高宗谅闇,年不言」,之谓也。然曰“言不文者,谓臣下。
劉琨稱祖車騎為朗詣曰:“少為王敦所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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