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平子年十四、五,見夷甫妻郭氏貪欲,令婢路上糞。平子諫之,並言不可。大怒,謂平子曰:“昔夫人終,以小郎囑新婦,不以新囑小郎!”急捉衣裾,將與。平子饒力,爭得脫,踰窗走
曾子问:“大功之,可以与于奠之事乎?孔子曰:“大功耳!自衰以下皆可礼也。”曾曰:“不以服而重相为?”孔子曰“非此之谓。天子、诸之丧,斩衰奠;大夫,衰者奠;士朋友奠;不,则取于大以下者;不,则反之。曾子问曰:小功可以与祭乎?”孔曰:“何必功耳!自斩以下与祭,也。”曾子:“不以轻而重祭乎?孔子曰:“子、诸侯之祭也,不斩者不与祭;夫,齐衰者祭;士,祭足,则取于弟大功以下。”曾子问:“相识,丧服可以与祭乎?”孔曰:“缌不,又何助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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