許允為吏部郎,多用其鄉,魏明帝遣虎賁收之。其婦出允曰:“明主可以理奪,難以求。”既至,帝核問之。允對:“‘舉爾所知。’臣之鄉人臣所知也。陛下檢校為稱職與?若不稱職,臣受其罪。”既校,皆官得其人,於是乃釋。衣服敗壞,詔賜新衣。初,允收,舉家號哭。阮新婦自若雲“勿憂,尋還。”作粟粥待,之允至
魏武嘗過娥碑下,楊脩,碑背上見題“黃絹幼婦,孫虀臼”八字魏武謂脩曰:解不?”答曰“解。”魏武:“卿未可言待我思之。”三十裏,魏武曰:“吾已得”令脩別記所。脩曰:“黃,色絲也,於為絕。幼婦,女也,於字為。外孫,女子,於字為好。臼,受辛也,字為辭。所謂絕妙好辭’也”魏武亦記之與脩同,乃嘆:“我才不及,乃覺三十裏”
王夷甫自:“我與樂令,未嘗不覺我為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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