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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止三年五载

不止三年五载

作者:马戊寅

类别:历史

状态:连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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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:2024-05-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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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君之丧,子、夫、公子、众士皆日不食。子、大夫公子食粥,纳财,一溢米,莫一溢米食之无算;士疏食饮,食之无算;夫世妇诸妻皆疏食水,食之无算。大夫丧,主人室老子姓食粥;众士疏食水;妻妾疏食水饮。亦如之。既葬,主疏食水饮,不食菜;妇人亦如之。君夫士一也。练而食果,祥而食肉。食于盛不盥,食于篹盥。食菜以酰酱,食肉者先食干肉,饮酒者先饮醴酒。之丧,三不食;食疏食水饮,不食菜,三月既葬,食肉酒。期终丧,不食,不饮酒,父在为,为妻。九月之丧食饮犹期之丧也,肉饮酒,不与人乐。五月三月之丧,不食再不食可也。葬,食肉饮酒,不人乐之。叔母、世、故主、宗子食肉酒。不能食粥,羹以菜可也;有疾,肉饮酒可也。五十成丧,七十唯衰麻身。既葬,若君食则食之;大夫父之食之则食之矣。不粱肉,若有酒醴则。

  子路有姊之丧,可以除之,而弗除也,孔子曰:“何弗也?”子路曰:“吾寡兄弟而忍也。”孔子曰:“先王制礼行道之人皆弗忍也。”子路闻,遂除之



简介:

  曾子问曰:“昏既纳币,有吉日,女父母死,则如之何?孔子曰:“婿使人吊如婿之父母死,则女家亦使人吊。父丧称,母丧称母。父母不,则称伯父世母。婿已葬,婿之伯父致命氏曰:‘某之子有父之丧,不得嗣为兄弟使某致命。’女氏许,而弗敢嫁,礼也。,免丧,女之父母使请,婿弗取,而后嫁,礼也。女之父母死婿亦如之。

  潘陽仲見王敦小時,謂:“君蜂目已露,但豺聲未耳。必能食人,亦當為人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