奔丧者非主人则主人为之拜宾送。奔丧者自齐衰以,入门左中庭北面尽哀,免麻于序东即位袒,与主人哭踊。于又哭、三哭免袒,有宾则主人宾、送宾。丈夫妇之待之也,皆如朝哭,位无变也
姑姊妹,其夫死而夫党无兄弟,使夫族人主丧。妻之党,亲弗主。夫若无族矣则前后家,东西家;有,则里尹主之。或:主之,而附于夫之。
子游问丧具,夫曰:“称家之有亡。子游曰:“有亡恶乎?”夫子曰:“有,过礼;茍亡矣,敛首形,还葬,县棺而封人岂有非之者哉!”士贲告于子游曰:“袭于床。”子游曰:诺。”县子闻之曰:汰哉叔氏!专以礼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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