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终身伴侣合约

终身伴侣合约

作者:香芳荃

类别:都市

状态:连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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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:2024-05-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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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曾子曰:“大之丧,可与于馈奠事乎?”子曰:“大功耳!斩衰以下可,礼也”曾子曰“不以轻而重相为?”孔子:“非此谓也。天、诸侯之,斩衰者;大夫,衰者奠;则朋友奠不足,则于大功以者;不足则反之。曾子问曰“小功可与于祭乎”孔子曰“何必小耳!自斩以下与祭礼也。”子曰:“以轻丧而祭乎?”子曰:“子、诸侯丧祭也,斩衰者不祭;大夫齐衰者与;士,祭足,则取兄弟大功下者。”子问曰:相识,有服可以与祭乎?”子曰:“不祭,又助于人。

  凡讣于其君,曰:君之臣某死”;父母、、长子,曰:“君之臣之某死”。君讣于他国君,曰:“寡君不禄,告于执事。”;夫人,:“寡小君不禄。”;子之丧,曰:“寡君之子某死。”大夫讣于同:适者,曰:“某不禄;讣于士,亦曰:“某禄”;讣于他国之君,:“君之外臣寡大夫某”,讣于适者,曰:“子之外私寡大夫某不禄使某实。”讣于士,亦:“吾子之外私寡大夫不禄,使某实。”士讣同国大夫,曰:“某死,讣于士,亦曰:“某”;讣于他国之君,曰“君之外臣某死”,讣大夫,曰:“吾子之外某死”,讣于士,亦曰“吾子之外私某死”。夫次于公馆以终丧,士而归。士次于公馆,大居庐,士居垩室。大夫其父母兄弟之未为大夫之丧,服如士服。士为父母兄弟之为大夫者之,服如士服。大夫之适,服大夫之服。大夫之子为大夫,则为其父母大夫服;其位,与未为夫者齿。士之子为大夫则其父母弗能主也,使子主之。无子,则为之后



简介:

  謝公雲:“見林公雙眼,黯明黑。”孫興公見林公:“棱棱其爽。

  謝太傅語真長:“齡於此事,故欲太厲。劉曰:“亦名士之高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