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皇帝時,廷尉張在小市居,私作都門,閉晚開。群小患之,詣府訴,不得理,遂至檛聞鼓,猶不被判。聞賀空出,至破岡,連名詣訴。賀曰:“身被徵作官,不關此事。”群小頭曰:“若府君復不見,便無所訴。”賀未語令且去,見張廷尉當為之。張聞,即毀門,自方山迎賀。賀出見辭之:“此不必見關,但與門情,相為惜之。”張謝曰:“小人有如此,不即知,早已毀壞。
曾子问曰:“祭必有尸乎若厌祭亦可乎?”孔子曰:“成丧者必有尸,尸必以孙。孙,则使人抱之。无孙,则取于姓可也。祭殇必厌,盖弗成也祭成丧而无尸,是殇之也。”子曰:“有阴厌,有阳厌。”子问曰:“殇不祔祭,何谓阴、阳厌?”孔子曰:“宗子为而死,庶子弗为后也。其吉祭特牲。祭殇不举,无肵俎,无酒,不告利成,是谓阴厌。凡,与无后者,祭于宗子之家,室之白,尊于东房,是谓阳厌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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